詳細規劃的任務是以總體規劃為依據,詳細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标和規劃管理要求,或直接對建設項目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
在城市規劃區内,應根據舊區改建和新區開發的需要,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規劃管理和綜合開發、土地有償使用的依據。
主要内容如下:
(1)詳細确定規劃地區各類用地的界線和适用範圍,提出建築高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的控制指标;規定各類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條件可建的建築類型,規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築後退紅線距離等。
(2)确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斷面、控制點坐标和标高。
(3)根據規劃容量,确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4)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與建築管理規定細則。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文件與圖紙:
(1)規劃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與建設管理細則和附件,規劃說明及基礎資料歸入附件。
(2)主要圖紙包括:規劃範圍現狀圖、控制性規劃圖。
(3)圖紙比例為1/1000-1/2000。在當前開發建設地區,應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
主要内容如下:
(1)建設條件分析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
(2)建築和綠地的空間布局、景觀規劃設計、布置總平面圖。
(3)道路系統規劃設計。
(4)綠地系統規劃設計。
(5)工程管線規劃設計。
(6)豎向規劃設計。
(7)估算工程量、拆遷量和總造價,分析投資效益。
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文件和圖紙:
(1)規劃文件為規劃設計說明書。
(2)主要圖紙包括:規劃範圍現狀圖、規劃總平面圖、各項專業規劃圖、豎向規劃圖、反映規劃設計意圖的透視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