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正文
1章 總論
項目概況描述的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
l.1項目概況
1.1.1項目名稱:××××項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1.1.2 實施單位:征占用林地單位名稱。
1.1.3業主性質:(國有、集體、私有、合作、獨資、外資、股份等)。
1.1.4隸屬關系:用地單位隸屬上級部門。
1.1.5法人代表:用地單位法人代表姓名。
1.1.6項目負責人:該項目實施負責人姓名。
1.1.7項目批準單位:包括各級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主管部門)或其他具有建設項目專項批準權的相關職能部門。
1.1.8 項目建設的目标:明确項目建設的要達到的終目标。
1.1.9 投資規模及來源:項目投資金額及資金來源。
1.1.10項目效益:闡述項目建成後的綜合效益,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
第2章 項目區域背景情況
項目區域背景情況調查,以涉及到的縣級行政單位為調查範圍,跨盟市和旗縣級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應分别盟市和旗縣表述項目區域的下列内容(指2.2-2.4的内容),征占用林地涉及林業區劃單位的,應以林業局和國有林場為單位表述項目區域的下列内容。
2.1項目的由來:項目提出過程、前期準備情況及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的計劃、申報、批準的時間、部門和項目開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情況及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2.2項目區域的自然地理概況:包括氣候、地貌、土壤、植被、水文、自然災害等情況。其中水利樞紐建設項目要對拟建水庫的河流水文狀況進行必要的描述。
2.3社會經濟概況:包括行政區劃、總面積、總人口、民族構成、GDP指标、主要支柱産業等等。
2.4林地資源概況:根據新統計數據,闡述項目區域現有林地資源的面積、蓄積量,分别林地類型、按林分起源、按林種描述,項目區域的森林覆蓋率指标。
2.5 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概況:簡述項目區域内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的種類。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要采用中文——拉丁文對照,要特别注明屬于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的物種情況。
2.6 風景名勝資源概況:項目區域内的風景名勝資源情況等。
第三章 項目拟征占用林地概況及編制依據
3.1拟征占用林地規模及空間位置:描述項目建設使用土地總面積(包括林地、耕地、草地、其它土地等類型);拟征占用林地規模包括面積蓄積、征占用林地類型(明确地類、林種)。
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的具體位置。以旗縣為單位,要詳細描述到鄉鎮(林場)、行政村(林班)、地塊(小班)。
3.2 拟征占用林地周邊林地情況描述
3.3 拟征占用林地面積蓄積:概括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的總面積和總蓄積。簡述面積、蓄積量測定方法及測定結果。
3.4拟征占用林地類型:簡述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的類型(一級地類),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要依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确定林種;其它林地不确定林種;散生木和四旁樹要按照每公頃1250株折算面積,并依據所在的生态區位确定林種。
3.5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寫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森林法實施條例》;
(2)《占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2号);
(3)《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寫規範》(國家林業局林資發[2019]237号);
(4)《森林植被恢複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财政部、國家林業局财綜[2019]73号);
(5)工程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批準文件,或建設項目備案、核準文件;
(6)現地調查資料;
(7)其它相關資料。
第4章 拟征占用林地的影響及綜合評價
4.1對林業發展和森林資源的影響及評價:闡述拟占用林地占項目區域林地面積的比重;具體詳細分析征占用林地建設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和建成後對項目區及周邊區域森林、林木和林地資源的影響,以及對項目區域林業發展的影響,并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提出對項目區附近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評價大限度地減少征占用林地對環境的影響,以及避免可能産生的不良影響的具體措施。
4.2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及評價:具體分析征占用林地對項目區及周邊區域野生動植物及其生境的影響,提出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建議,對珍稀物種采取的保護措施。
4.3對生态效能和環境質量的影響及評價:具體分析征占用林地對項目區及周邊區域森林生态防護效能和環境質量 (包括生态脆弱性和安全性)的影響,要采用科學方法分析拟征占用林地項目區域對生态效能和環境質量的影響,提出項目建設期和建成後對周邊生态環境和生态效能采取的保護措施。
4.4對景觀風貌的影響及評價:具體分析征占用林地對項目區及周邊區域景觀風貌的影響。應分析項目施工期的可能影響,還應分析項目實施後的潛在影響。并針對可能造成的影響,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
4.5征占用林地必要性和迫切性評價:綜合評價建設項目與區域規劃的協調情況,并從建設項目所提供的産品或服務效能出發,通過該項目的市場需求、社會需求、生态改善和經濟發展等方面内容的可能作用和潛在影響進行綜合評價,全面詳細闡述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4.6征占用林地的建設條件評價:評價項目征占用林地的建設條件是否具備,拟采用的環境保護和對周邊林地保護措施是否可行,拟采用的保護和使用林地的措施是否符合實際。對此,要綜合分析項目征占用林地的選址情況,全面對比項目區及周邊區域林地的背景情況和現狀,科學公正地分析該項目建設征占用林地的選址是否科學和确實必要,對林地的占用征用是否小,評價是否立足于全局且有利于有效控制林地逆轉。
4.7項目效益評價:評價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态效益(包括防護效益、水土保持效益、景觀效益等)如何,從項目實施後的效益方面出發,分析評價征占用林地是否有利于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5章 保障措施
指使用和保護林地的相關支撐和保障措施,包括組織保障、施工保障、技術保障、資金保障等,确保項目使用林地相關補償費用的落實、森林植被的異地恢複、項目區内拟采用的就地植被保護和生态環境建設措施的落實等。
第6章 可行性研究結論
根據前述項目背景情況和拟征占用林地的情況、可能産生的影響、綜合評價等分析,明确提出可行性結論(即征占用林地是否确實必要、可行)。
第7章 相關說明
說明項目關聯單位(用地單位、初接受申請的林業主管部門及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寫單位)對項目征占用林地承擔的責任,其中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寫單位必須對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的準确性、真實性負責;用地單位或項目建設單位以及項目區域的林業主管部門要對項目建設期的項目區附近的林地保護、生态環境保護、物種多樣性保護等方面負責,嚴格按照審核審批的征占用林地的位置、邊界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