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建設用地壓覆礦産資源評估報告》及審批
一、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産資源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産資源法實施細則》
3、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37号)
二、報告編制
(1)報告編制主體
确需壓覆重要礦産資源的,建設單位應根據有關工程建設規範确定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的範圍,委托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評估報告。
(2)報告編制内容
參考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37号)附件2“關于××××壓覆重要礦産資源的評估報告(編寫提綱)”,具體如下:
章 概況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目的任務
三、建設項目所在地概況
四、建設項目用地及周邊地區以往地質工作
五、建設項目用地及周邊地區礦業權設置情況
六、本次調查情況簡述
第二章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必然性論證
一、建設項目必要性論證
二、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不可避免性論證
三、項目社會經濟效益評價
第三章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資源儲量估算
一、資源儲量估算工業指标及其依據
二、資源儲量估算方法的選擇及依據
三、資源儲量估算範圍
四、礦體圈定及塊段劃分原則
五、資源儲量估算參數的确定
六、資源儲量估算結果
七、資源儲量變化情況評述
第四章 經濟社會效益對比分析
第五章 結論及建議
(4)報告編制資料清單
業主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①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點、主要建設内容和規模,項目可接入供電、供水、排水管網等情況,項目設計方案(如有),預期總投資及資金來源,主要收益情況等;②項目用地及周邊地區地質及礦業權設置情況;③項目周邊礦産資源情況;④提供相關上位規劃文本;⑤其它相關情況說明;⑥相關附件(見上“報告編制内容”)。
三、審批條件與權限
(1)申請條件(以湖北省為例)
1)屬本機關審批權限;
2)申請人為建設項目單位;
3)壓礦評審報告經過評審備案;
4)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部門初審;
5)壓覆礦區内存在礦業權,建設項目單位已與礦業權人簽訂補償協議或意向性協議。
(2)審批權限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壓覆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産,或壓覆《礦産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附錄所列礦種(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産除外)累計查明資源儲量數量達大型礦區規模以上的,或礦區查明資源儲量規模達到大型并且壓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國土資源部負責審批。
四、審批需提交資料(以湖北省為例)
1)實施清單名稱: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礦産資源)審批
2)實施主體: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3)法定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4)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5)需要提交材料:
1.建設項目壓覆礦産資源申請函(原件1份)
2.建設項目有關批複(核準)文件(原件1份,複印件1份)
3.建設項目選址位置圖(原件1份)
4.建設項目壓覆礦産資源調查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原件1份)
5.項目選址調整(變化)情況說明文件(原件1份)
6.建設項目壓覆礦産資源範圍與拟壓覆礦區關系疊合圖(原件1份)
7.建設項目壓覆礦産資源儲量估算結果表(原件1份)
8.建設項目壓覆已設置礦業權礦産資源的,應附建設單位與礦業權人簽訂的協議原件及礦業權許可證複印件,以及礦業權人同意辦理礦業權範圍變更(注銷)登記手續。